2024年3月11日至15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老师与我院专职辅导员老师查寝,发现以下同学存在晚归、不归情况。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规定处理办法》,对下列同学进行通报处理。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校纪校规,树立良好形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人工智能与大数学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