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印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结合同年级同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情况,由班级辅导员初审、学工办复核,拟推荐卢小玉等20名学生获得一等奖学金、叶茂婷等30名学生获得二等奖学金、刘恩利等51名学生获得三等奖学金。现将具体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9月12日17:00前以实名制方式至弘远楼404办公室反映。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