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10:29    点击次数:

一、评选宗旨

此次开展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良好评选激励机制,树立可学可敬典型,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甘于奉献,自立自强,奋发成才,为推动学校建设新型本科院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评选对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及干事,年级辅导员助理,全院各团支部、班委干部,学院学生。

、评选名额

“十佳先进工作者”若干名、“十佳团学干部”10名、“十佳班团干部”10名、“优秀学生干事”20名(团总支(10)、学生会(10)共计20名)、“十佳学生”10名。(注:以上各荣誉,每人仅参评一项)。

、评选条件

申请人应是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在学习、工作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影响力,对全院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全院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2、勤于学习,善于创造,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

3、勇于实践,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楷模示范作用发挥明显且所在班级班团活动质量高。

4、在校内外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日常工作、学术研究、科技创造、创新创业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者予以优先考虑。

5、无旷课和其余违规违纪通报批评记录。

、评选办法

1、“十佳先进工作者”参选对象为年级助理、党建助理、党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团学主席团成员。

2、“十佳团学干部”参选对象为各部门学生干部。

3、“十佳班团干部”由各班级推荐,需征求班级意见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无记名线上投票,由学习部统一发布投票并征集意见。

4、“优秀学生干事”参选对象为各部门干事。

5、“十佳学生”从学院学生自愿申报的人选中评选,评选办法参照校级要求,同时获得校级者不再申请此项。

6、申请人需符合评选条件,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需提交个人简历表(电子档+纸质档)、“十佳评选”汇总表(电子档)。申请材料不足则认为自动放弃参与评选。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审定。

注:每人只能申请一种荣誉,与校级同类荣誉不重复,收取材料时需要收集个人简历电子档和纸质档及汇总表电子档。

、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申报、初审、公示、审定、表彰五个阶段。

1、申报阶段:

各部门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活动,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2、初审阶段:

各部门对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在对候选人初步评选后,确定候选人选。

3、终审阶段:

学院将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名单将候选人进行打分评定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4、公示阶段:

学工办将评选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如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经查实后将对其取消评选资格。

5、审定、表彰阶段:

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审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院网站等方式集中宣传“十佳先进工作者”、“十佳团学干部”、“十佳班团干部”、“优秀学生干事”和“十佳学生”获得者先进事迹。

、评选须知

1、各部门、各团支部、各班要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个人简介及汇总表电子档的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项目名称(如——张三十佳先进干部)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如字数和格式不符合,将不予评定。

3、申请人纸质材料将于5月13日中午11:50—12:40在中心花园统一收取,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再受理。

、奖励

学院给予获奖同学获奖证书一份。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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