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11:05    点击次数: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四川文理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2022-2023学年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申请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六)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一)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下达我院名额1名,资助金额4000元/人·年,各班级根据候选学生名单组织申请(详见附件1)

(二)各班级严格按照筑梦奖学金参评条件推选学生,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的申请人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人所在学院及班级不再另行递补。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如实填写“附件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及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内容

1) 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纸质、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2)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详见附件3),纸质、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2.报送时间

学生申请:11.7-11.8(材料上交学院2023年11月8日 17:00止)

学院评审:11.9

学院公示:11.10-11.14(三个工作日)

材料收集和汇总:(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分别交于各年级助理处,年级助理汇总后交于廖婷老师处)

2020级:余思成(QQ:971594711)

2021级:宋香霖(QQ:2181476701)

2022级:彭思逸(QQ:1648509968)

(四)资金发放

学校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有关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各班级需要充分认识奖学金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评审工作。

(二)为确保1月31日前将奖学金发到学生手中,请各班级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工作进度,按时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逾期未报送、未按规定报送的班级,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所有报送材料要按顺序排列。



附件:1.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候选名单

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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